升上高三,我换了间教室上课,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人跟我共用抽屉。 因為我们学校一个年级有20班,补校一个年级却只有6班, 每升一个年级,我们便会换栋楼,但补校高一到高三都在同一栋楼。 当我到另一栋大楼上课时,她也换了教室,但依然在原来的大楼。 简单地说,在空间的座标上,我们不再重叠於相同的点。
没有她的高三岁月,就像地狱裡没有地藏王菩萨。 我只能忍受酷刑苦等投胎转世的日子来到,没有人可以度化我。 我常拿出那些影印纸来看,内容几乎都能倒背如流。 虽然联考并不会考,但我记的比任何科目还熟。
高三教室的黑板左上角,总是用红色粉笔写了个数字。 那是代表距离联考还有多少天。 别的同学瞄到时,或许会心生警惕;但我看到那红色数字时, 常会莫名其妙想起她。 然后黑板会浮现纸条上的文字,我常因此在课堂中失神。
有天我心血来潮,或者该说是一时衝动,我放学后还待在校园。 我走到念高二时的那栋楼下,等待补校学生来上课。 快到6点时,补校学生陆陆续续走进那栋楼的教室。 『或许我可以遇见她!』 我心裡这麼想,心跳渐渐加速。
心跳只加速一会,突然被紧急煞住。 因為这时我才想起,我根本没看过她,甚至连名字和班级都不知道。 我以前的想法没错,如果有人在放学后的校园内悠閒欣赏黄昏, 那麼他一定是在升学压力下崩溃了,或是疯了。 某种程度上,我应该是崩溃或是疯了。 那天补习班的课,我也忘了要去上。
高三下学期,教育部解除髮禁,我的头髮终於不再像刺蝟。 我发觉我比古龙好一点,起码「髮禁」还会再出现於小说中。 偶尔我会想,我头髮已经变长了一些,她还会认得我吗? 但随即哑然失笑,我们从未见面,何来认不认得的道理。
既然不曾记得,那就无法忘记。 即使已进入联考前一个月的最后衝刺阶段,我还是会想起她。 她借我的录音带,我来不及还她,每当夜晚在书桌前念书时, 我总喜欢听她的录音带。 有时脑海中会幻想她抱著吉他自弹自唱《Diamonds and Rust》。 「好听吗?」 我几乎可以听见她这麼问。
联考放榜了,我考上成功大学,不仅跟母校在同一座城市, 而且就在母校旁边。 我因而常经过母校,偶尔会遥望高二时上课的那栋楼。 那栋楼似乎是我对母校仅有的记忆。
念大一时,班上还有两位女同学;大二时,她们都转系了。 我此后的青春就像武侠小说,在身边走来走去的,几乎都是男生。 日子久了,我开始对跟我不同性别的人类產生疑惑。 每当在校园中看见女孩,心裡总会依序浮现: 『这是美女吗?』、『这应该是美女吧?』、『这该不会是美女吧?』 这三种层次的问题。
幸好我们会想尽办法认识女孩子,比方交笔友或是办联谊。 我一共交过三个笔友,每次都无疾而终,也都没见过面。 交第一个笔友时,我很兴奋,因為这让我联想起她。 只可惜写信跟写纸条的差异颇大,信几乎算是一种文章,像作文。 不像纸条上的天马行空,甚至是随手涂鸦。
第一个笔友是个有点严肃的女孩,信裡常说些人生哲学之类的。 「如果希望西瓜吃起来更甜,却要加盐。人生就是如此。」 太深奥了,也非常虚无縹渺。 我的人生哲学简单多了,就是天天没事做,永远有钱花。
第二个笔友是个活泼得过了头的女孩,通常会在信的开头写: 「乾柴兄你好,我是烈火妹。」 我毕竟算是忠厚老实那型,打死也说不出: 『让我们燃烧吧!』
第三个笔友应该很小气,总会在信封的邮票涂上一层透明胶水, 这样盖邮戳时,只会盖在乾了的胶水上。 把邮票从信封剪下,在水裡浸泡一会,可以撕下邮票表面的胶水。 我们通了几次信,每次都用同一张邮票。
记得我跟她通纸条时,见面这种话题都会被巧妙迴避。 但不管我跟哪个笔友通信,我们都会大方谈论「见面」这话题。 只可惜她们跟我都不在同一座城市,可能是因為懒或是少了点衝动, 最终都没能见面。 久而久之,写信的兴致淡了,就断了来往。 她们写来的信,我没留著,连怎麼不见的都不晓得。
大学时的联谊活动去过好几次,每当认识很不错的女孩, 联谊结束后便想採取行动。 有人说最好的男人让女人衝动;次一等的让她们心动; 一般的男人让女人感动。 但无论我怎麼做,女孩们却都不為所动。
我曾在联谊完后鼓起勇气打电话约一个女孩子吃饭或看电影, 对方回答:「真不好意思,我已经答应别人了。」 也曾经写信给一个在联谊中跟我还算谈得来的女孩子,对方回信说: 「还君明珠双泪垂,恨不相逢未嫁时。」 换句话说,联谊完后,故事就结束了,连名字也没留在记忆中。
大学毕业时,已是1990年代初期。 我继续念研究所,虽然课业较重,但还是有跟女孩的联谊活动。 可能是年纪稍长,比较懂得跟异性相处;也可能是运气变好了, 在研究所的联谊活动中,我先后认识了两位女孩。 她们还差点成了我的女朋友。
第一个女孩话不多,外表很文静,但似乎有些多愁善感。 有次我们在街上散步时,文静女突然停下脚步,眼眶泛红。 『你怎麼了?』我问。 「你不觉得今天太阳的顏色,很令人伤感吗?」文静女回答。
另一次则是在郊外踏青,空气清新,凉风徐徐,景色优美。 文静女却突然流下眼泪。 『你又怎麼了?』我问。 「是春天!」文静女回答,「是春天让我流泪。」 我觉得跟这样的女孩在一起,压力太大了,於是没多久就断了。
第二个女孩长得很秀气,但个性实在是有些虚无縹渺。 秀气女快乐时哭、生气时哭、感动时哭、无聊时哭,伤心时却不哭。 伤心时反而会大笑。 但秀气女伤心时大笑的样子实在很诡异,我只好说: 『拜託你还是哭吧。』 「你虽然是个好人,但我们不适合。请你以后别再来找我了。」 秀气女说完后,又是一阵大笑。
虽然跟秀气女分开是好事,但听到女孩子主动这麼说,还是会难过。 记得那天我回家后,把她送我的那张体温测试卡贴住额头。 自从她离开以后,这些年来我常有这种近乎无意识的动作。 但以往都会浮现绿色的笑容图样,这次却是橘色的愁眉苦脸。 不知道这是因為身体著凉? 还是心裡受寒?
不曾被教导该如何跟异性相处,於是只能摸索著前进。 这期间或许受了点伤,可能也不小心伤了人。 每段跟女孩的短暂故事结束后,我总会想起她。 也常幻想如果是她,故事应该可以有美满结局。 然后我会拿出那40张影印纸,细细回忆以前的点滴。
这40张纸虽然只是文字的影印本,但其实也是记忆的影印本。 不管是三年后、五年后、十年后甚至更久以后, 只要我一看到这些文字,就能清晰记得当时的每一天、每一件事, 和每一份感动。
有些东西有生命,却没感情;有些东西有感情,却没生命。 大学裡喜欢当学生的老师是前者, 那40张影印纸则是后者。
研究所毕业后去当兵,那时研究所毕业生当的是少尉排长。 可能因為我是个温和的排长,排裡常有弟兄跟我哭诉女友变了心。 我没有被爱人抛弃的经验,只能试著去体会并安慰。 然后我会庆幸我与她从来没有在一起,自然也不存在失去的问题。
服役期间的生活很简单也很苦闷,听命令就是,不要去想合不合理。 我觉得我似乎变笨了,反应也慢了,因為很少用脑筋。 只有当深夜躺在床上不小心想起她时,我才会用到脑子。 有时睡不著,我会偷偷拿出那40张纸,逐字阅读上面的文字。 可能也因為如此,这段期间我梦见她好多次。 但梦裡她的脸孔总是模糊,清晰的只有她抱著的那把吉他。 偶尔还能在梦裡听到吉他声和她的歌声。
当了两年兵,退伍时已是1990年代中期。 这时网路正悄悄兴起。 我开始上网,也因而认识了几个网友,常跟她们传水球。 虽然这种通讯息的方式很像高中时跟她通纸条, 但以前跟她通纸条时,十次来回需要十天; 而在网路上十次水球来回却不到十分鐘。 感情这东西有时像葡萄汁变成葡萄酒一样,需要时间的酝酿与发酵。 可惜网路上的东西太快了,少了时间的酝酿与发酵, 因而累积的情感,来得快,去得也快。
刚退伍时在台南找了家工程顾问公司上班,工作还算不错, 但常需要跟包商交际应酬。 应酬的场所通常灯光有些暗、洋酒有些贵、女孩有些多。 记得第一次走进应酬场所时,一看到鶯鶯燕燕,我还吓得夺门而出。
虽然很不适应这种应酬,但总是推也推不掉。 我只好尽量坐在角落装自闭。 有次有个女子坐近我,滔滔不绝跟我说起坎坷的身世。 说到伤心处,哭得像死了爹娘。 「总之,坎坷呀!」 女子下了结论,又是一阵痛哭,於是爹娘又死了一次。
同事偷偷告诉我,这裡的女子喜欢跟看起来忠厚老实的男人装可怜。 因為她们以為越忠厚老实的男人就越容易為她们散尽家财。 我同事说得没错,由於我长了忠厚老实的脸并坐在忠厚老实的角落, 於是我一共听过四个女子讲了四个坎坷的故事, 而且每个坎坷的故事几乎都大同小异的坎坷。 「总之,坎坷呀!」 连结论都一模一样。
我觉得忠厚老实的我不适合再听坎坷的故事,於是积极準备高普考。 退伍两年后,我考上公务人员高考,分发到台东的单位。 我离开台南,这时离高中毕业正好满十年,离她的离去满11年。 我在台东的日子单纯而规律,毕竟是奉公守法的公务员。 单位裡很少有女同事,而且多数已婚,我只好清心寡欲。
我一个人在外面租房子住,下班回家后通常守在电视机前。 有次电视上播放《第凡内早餐》这部老电影, 当看到奥黛丽赫本坐在窗台抱著吉他自弹自唱《Moon River》时, 我竟然想起她。
我从未见过她,不知道她长得像不像奥黛丽赫本,也不期待她像。 当然更不知道她和奥黛丽赫本弹吉他时的神韵是否相同。 之所以想起她,应该是因為「坐在窗台抱著吉他自弹自唱」的画面。 我不禁在脑海裡勾勒出将来某天见到她时,会是什麼样的景象。 她会在我面前弹吉他吗? 如果她会,应该是弹《Diamonds and Rust》吧。
有天晚上心血来潮,打算租些电影片来打发一个人的漫漫长夜。 在VCD出租店閒逛时,看到架上有片Joan Baez现场演唱会VCD, 我毫不犹豫租了它。 回家后立刻在电脑裡播放,快转到《Diamonds and Rust》。
Joan Baez的头髮变短了,而且髮色带点灰, 已不像年轻时的一头乌黑长髮。 虽然岁月在Joan Baez身上留下明显的痕跡,音色也变得较低沉, 但Joan Baez依然抱著吉他站在台上自弹自唱。 当我听到「Thirty 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」时, 我又惊又喜,随手从桌上拿了一张纸,在纸上写下:
『嘿,你说得没错。Joan Baez唱《Diamonds and Rust》时, 歌词裡的时间果然会随著时光的改变而改变。』
但当我想把纸条放进抽屉时,却发觉我的电脑桌没有抽屉。 那一瞬间,我才想起这裡不是高二时的教室,而且她早已走远。 没想到经过这麼久,我还保有写纸条的习惯动作。 我不禁悲从中来。
在我跟她相遇的年代,Joan Baez唱的是Twenty years ago; 如今Joan Baez已经开始唱Thirty years ago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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